关于2020年度新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及2019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根据《苏州大学新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大新研〔2018〕2号)的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苏州大学新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及2019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项目申报
2020年度新教育研究项目分为(1)重点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2)一般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认同新教育实验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方式,对新教育实验的发展历程有所了解。
2.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负责人一次限报一个研究项目。已经连续两次获得新教育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连续第三次申报;在研或尚未通过结项验收的课题组成员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新的研究项目;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每个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且明确成员分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学院(部)、跨单位组织团队联合申报并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
5.申报人所在单位可不限定为苏州大学,但应在课题研究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选题确定
新教育研究项目应以新教育实验为理论基础和行动准绳,紧密围绕新教育实验发展中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难点工作展开。项目选题应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创新性、应用性、对策性和科学性,对加强和改进新教育实验,提高新教育事业发展有指导意义。鼓励申请者按照前述指导思想,针对新教育的薄弱环节或突出问题,结合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拟定选题申报。
(三)项目数量与经费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立项后,项目组可获得项目资助经费的20%作为启动经费,通过项目中期考核后可获得资助经费的30%作为支持经费,其余50%经费在结项后拨付。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填写《苏州大学新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3份,于9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苏州大学新教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苏州大学发展委员会办公室303室),并将电子申报书发送至邮箱xhzhang2020@bc10.net。邮件及附件名称均标示为: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别。
(五)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应遵守相关承诺和学术道德规范,按照项目申请书中的内容开展工作,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完成研究任务,并及时履行课题结项验收手续。未经同意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不得调整或中断项目计划。
2.项目最终成果应是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成果形式,且必须注明“获得苏州大学新教育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成果署名单位应含苏州大学新教育研究院。
3.重点项目须在苏州大学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以论文发表时的苏州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一般项目及委托项目须在苏州大学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此外,鼓励一般项目以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等形式结项,但需得到苏州大学新教育研究院的采用并推广。
二、2019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请2019年度项目负责人填写《苏州大学新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一式3份,连同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3份)于9月10日前送交至新教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苏州大学发展委员会办公室303室),并将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xhzhang2020@bc10.net。附件名称标示为:中期检查﹢负责人姓名。如研究成果已达到结项要求,可申请提前结项。
2019年新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名单(中期检查)
编号 | 所属院校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XJY190101 | 苏州大学 | 科学阅读及其策略的研究 | 王伟群 |
XJY190102 | 苏州大学 | 小学生整本书共读方法研究及实践指导 | 谢竹艳 |
XJY190103 | University of London | 新教育种子教师幸福感研究 | 施乐遥 |
未尽事宜,请致电苏州大学新教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18706134484。
苏州大学新教育研究院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