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按照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到乡村工作,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在青年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启动202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根据《2024—2025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团苏大委﹝2024﹞45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我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二、组织方式与实施规模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招募选派3万名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含已招募的第26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工作。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2024-2025年度西部计划紧紧围绕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卫国戍边、服务新疆、服务西藏8个专项(见附件1)。
三、招募与选拔
(一)选拔标准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 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 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xibu.youth.cn);
4. 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 网上报名。即日起,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xibu.youth.cn),进入“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注意: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不可兼报。
2. 打印报名表及学院团委初审。5月13日(星期一)前,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交至学院团委张老师处(1005-5539),《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成绩单(从教务系统中下载)、知情同意书扫描件(附件2/3)、《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中提及的志愿服务经历、荣誉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一同提交至mrzhang@bc10.net。具体提交格式请见附件5。
3. 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表由所在学院党委审核盖章,并学院团委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函、成绩单电子版/扫描件、知情同意书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名表纸质版于5月15日(星期三)前提交至校团委(学院团委统一提交)。
(三)选拔方式及流程
1. 校项目办选拔。5月20日前,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学生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联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考察报名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和组织心理测试。根据考察和测试结果,在“西部计划后台管理系统”中完成对报名学生的审核,并在校内公布审核通过志愿者名单,公示3天。
2. 省项目办选拔。5月底至6月初,省项目办组织集中面试,确保完成招募指标。集中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统一体检。6月上旬,被预录取且经确认能够正常到岗服务的志愿者均需参加由各设区市项目办组织的体检。
志愿者体检应选择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结束后,由牵头单位将体检单汇总至省项目办。省级代招地方志愿者试点地区体检费用,原则上由志愿者携带发票到用人单位报销。
4. 公示。6月下旬前,校项目办公布体检通过志愿者名单并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5. 录取。6月下旬前,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6. 审定确认。6月下旬,省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培训与派遣
1. 培训和派遣。7月下旬为报到和培训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
2. 志愿者补招。派遣之前,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同等数额选拔补招。补招将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上岗。
3. 派遣和签订三方协议。8月15日前,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
以上实施步骤和开展时间如受其他因素影响而需调整,以全国项目办补充通知为准。
五、保障机制
(一)政策支持
1. 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 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 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 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资金保障
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1. 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 地方财政。地方各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经全国项目办审批的地方项目的志愿者与全国项目的志愿者和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六、咨询答疑
意向报名学生可使用QQ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通知答疑群(群号:946182326),在群内进行政策及报名工作咨询。
附件2:2024年苏州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家长知情同意书.docx
附件3:2024年苏州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导师知情同意书(在读研究生填写).docx
附件4:2024年苏州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汇总表.xlsx
附件5:2024年苏州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材料提交清单及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