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一: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2015届毕业生党员包括各类应在今年7月前毕业离校的,在党建信息平台上工作岗位为“博士毕业年级”、“硕士毕业年级”、“本科毕业年级”、“专科毕业年级”或“成教生”的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应做到应登尽登,应转尽转。
2、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委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也可在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后,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
二、转移流程及规范
1、填写信息。以党支部为单位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下文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分为“内部转移”、“大市内”和“大市外”三个子表,将仍在本党委、党工委继续深造或工作的党员,选填内部转移表;有权直接接收介绍信的上级党组织(即介绍信第二联第一行,以下简称抬头)在《苏州大市内介绍信抬头名录》(将发至组织人事秘书邮箱)内的,选填大市内子表;抬头不在《苏州大市内介绍信抬头名录》内的,选填大市外子表。
2、逐级审核信息。组织人事秘书首次收取支部《登记表》并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返回支部请党员逐一确认签字。重新收齐《登记表》并再次审核修正后,将本单位电子版《登记表》上报组织部。支部报送的签字版《登记表》留存备查。待组织部审核《登记表》并反馈后,即可打印报送本单位纸质版《登记表》,领取空白介绍信等材料。
3、按照《登记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开具规范:
(1)介绍信抬头的填写原则。转往苏州大市内的,抬头按照《苏州大市内介绍信抬头名录》书写;转往苏州大市外的,抬头一律写“校党委组织部”。
(2)介绍信有效期均为“玖拾”天,落款时间为“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介绍信开好后,党委、党工委只需在第一联、第二联“加盖骑缝章”处盖公章。
(3)介绍信应集中打印。利用模板打印介绍信的规范将发至组织人事秘书。
(4)每名转出党员只能有一张介绍信。开具过程中因故作废的介绍信,务必贴回对应的存根联,注明作废后,才能重新开具新的介绍信。
4、组织人事秘书统一携开好的介绍信(大市内、大市外介绍信要分开,并按登记表的登记顺序排列。内部转移的不开介绍信),到组织部集中办理手续。
5、规范发放介绍信,同时要求党员检查本人介绍信,确认无误并签名。发放完毕,《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签名单》需发放人和组织人事秘书逐一检查并签名,党委、党工委审核盖章后,报送组织部归档。
6、及时处理问题介绍信。在9月30日前(有效期内),及时处理毕业生党员的问题咨询和变更申请。
7、收取介绍信回执,并贴回执至存根联处。10月30日前,完成回执归档整理工作。若转往地有变更,需要及时更正介绍信存根处的原转往地信息,确保介绍信归档信息无误。
三、上报时间和其他要求
1、6月3日前,将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zhangyvn@bc10.net。
2、6月12日前,将纸质版《登记表》(盖公章)交至组织部,同时领取空白介绍信。
3、6月25日前,电话预约后,携开好的介绍信,到组织部集中办理手续。
4、6月至9月底,及时处理问题介绍信,收取并整理介绍信回执。
5、9月,届时根据季报通知要求,将党建信息平台上所有2015届毕业生党员做成历史党员。之前平台上毕业生党员信息暂不操作。
通知二:关于组织开展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开展“珍视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各党委、党工委书记、副书记要率先为毕业生党员上党课,要通过党课、学习交流、理论研讨、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和引导毕业生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础知识,进一步明确党员的标准和行为规范,督促党员严格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普遍开展组织纪律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专题教育,向毕业生党员发放《毕业生党员若干问题解答》(学校统一印制)。开展“不合格”党员警示教育,让毕业生党员熟知“不合格”党员的常见表现和组织处置方式,使他们时时紧绷纪律弦,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工作
各党委、党工委要建立健全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制度,建立信息卡,确保做到一人一卡。信息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基本信息、目前的联系方式、固定通讯地址、直系亲属联系方式、毕业后的去向等(登记卡样式见附件1)。要通过多种联系方式的登记,为今后联系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掌握学生党员毕业后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提供有效途径。
请将毕业生党员登记卡于6月20日前以支部为单位以纸质形式,(因为要本人签名)收齐后交至1005-5606。
三、组织开展毕业生党员档案检查工作
各党委、党工委要在学生党员毕业前普遍进行一次毕业生党员档案检查,重点检查党员档案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备,防止出现错装、漏装、遗失现象,督促支部建立工作资料档案,注意保存发展党员工作的一手资料。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继续考察培养,各党委、党工委要提出培养意见,并将他们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培养期档案一并归入本人档案。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的交接投递工作,严禁由学生本人携带档案,要建立档案投递专人跟踪制度,掌握并及时告知学生档案流转过程,帮助其了解掌握自己的党员档案动向。
四、组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后续服务团队
为切实防止因转出党组织教育、服务不到位而产生新的“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现象,今年我校将继续组建常态化专业服务团队,专门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的咨询、解释和服务工作,着力帮助他们协调和解决离校后组织关系转接中出现的各类现实问题。各学院(部)根据毕业生党员数量,应至少明确1—2名熟悉本院(部)毕业生党员情况的教职工党员参加服务团队。服务团成员在暑假期间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以方便毕业生党员咨询。各党委、党工委要在学生离校前,将专业服务团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告知每名毕业生党员。校党委组织部“苏大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附件2)将持续为毕业生党员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
希望各毕业生党员支部认真完成,如需咨询请联系:张芸,65880805。
博彩平台 党委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