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及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委成员除参加院领导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地参加所在支部和联系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工作,增强团结。

2、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一般放在年底进行。

3、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方法,根据校党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晋职晋级的依据之一。评议结果上报给校党委进行表彰。认真做好不合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