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它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工作作风、独立工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依据《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1. 工作任务与流程

时间

任务

7学期第1-2

学院审核学生与教师进入论文写作的资格;教师申报选题;学生申报选题

7学期第3-4

教师审核学生选题;师生完成双向选择(参与本科生导师制的师生可优先保持已有指导关系)

7学期第6周至第8学期第2

确保完成开题、文献综述、英文文献翻译等工作,实证研究的选题应基本完成调研或实验,进展快的学生可以完成部分章节的写作。此阶段中教师对学生的面授指导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如需更改选题,学生应填写《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动申请表》,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并由教学副院长签字方可。

8学期第3

中期检查,学院统一组织中期检查,由学生做好记录。

8学期第4-6

学生完成并向导师提交论文初稿,教师审阅、反馈修改意见。此阶段教师应对学生面授指导1-2次,并做好记录。

8学期第8

学生论文定稿

8学期第11-12

论文答辩;评优优秀论文与优秀导师

二、选题原则
  选题应符合如下原则:
  1.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鼓励一部分优秀学生有所创造;
  2.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原则上每位学生独立完成一个课题。确因题目较大等特殊情况可限2人合作,但必须注明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的部分;
  3.学生自定毕业论文题目,应经指导教师审定;
  4.选题应提前准备,把握好内容、难度、时效,所有选题须经分管教学的院长审核后方可正式列入选题计划;
  5.鼓励选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和隶属科研项目的课题列入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计划;
  6.每届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应避免重复。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由分管教学院长聘任,每位教师指导本科生人数一般在8人以内;
  2.在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周密安排进度计划,指导学生认真填写《苏州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在学生进行毕业论文一开始,指导教师应将毕业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各阶段的任务、答辩评分办法向学生宣布,使学生做到心中有数;
  4.指导教师应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注意考察学生掌握知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以及学生的学习与工作态度、出勤等,学生的学习态度、纪律表现等将作为毕业论文结束时评定成绩的参考依据;
  5.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报告,格式要规范,内容要详实,数据要如实,图形要工整,文字要流畅;(参阅《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模板》)
  6.指导教师要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前的审阅工作并及时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指导学生熟悉答辩过程,提高表达能力,督促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事宜;
  7.指导教师有责任向有关刊物推荐优秀的毕业论文公开发表。

四、学生守则
  1.学生根据本学院公布的毕业论文选题指南,结合自己具体情况进行选题,在题目确定后必须尽早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做好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
  2.学生在第7学期第12周之前必须写出对毕业论文所选题目的认识、文献资料查阅情况及毕业论文进度计划等,并将与课题相关的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1000字)交指导教师审阅;
  3.每个学生必须认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阶段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刻苦钻研精神,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毕业论文或已有成果;
  4.参阅外文文献资料不得少于3000个外文单词,并译成中文。

5.学生要尊敬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指导,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如因不听指导造成的伤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6.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时,应做到条理清晰,逻辑性强,符合写作规范。毕业论文正文字数:文科专业不得少于8千字,其他专业不得少于6千字;
  7.学生在毕业论文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签字,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方可准假,并报教务部备案。无故旷课三天以上者或累计耽误时间超过毕业论文总时间的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成绩以零分计;
  8.学生在答辩前二周,应将毕业论文及相关表格交指导教师审核评分;
  9.学生需提交完整的毕业论文一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二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团队成员论文二份)交学院保存;
  10.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不及格者可申请随下一年级同专业重修,重修申请需经学院批准,并由学生在重修选课时段内完成选课。毕业论文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学生也可延长学年后申请随下一年级同专业重修毕业论文。

五、检查与评估

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无改变课题内容的情况;
  (2)有无更换指导教师的情况;
  (3)有无课题工作量太大或不足的情况;
  (4)课题进展是否有滞后的情况;
  (5)如期完成课题有何困难,如何解决;

六、评阅与答辩
  学院统一组织毕业论文的评阅和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了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和目的。
  1.组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主持。答辩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及专家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各一人,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院长担任。答辩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若干个答辩小组(每组不少于三名成员)具体进行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名单在学生答辩前公布并报教务部备案。
  2.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并领导答辩小组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2)在答辩前确定统一的答辩程序、答辩场地、答辩秘书、纪律等事宜;
  (3)聘请毕业论文评阅人;
  (4)答辩委员会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依据评分标准,充分发挥民主,以集体讨论的形式科学合理地评定每个学生毕业论文的成绩和评语。
  (5)完成毕业答辩工作的自评总结报告;
  (6)答辩委员会要在答辩前组织答辩小组成员了解学生毕业论文内容及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评语;
  (7)对以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成立统一的答辩小组进行二次答辩:
  被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初次答辩后成绩被评定为不及格的毕业论文;
  学生或教师提出较大异议的毕业论文;
  答辩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行二次答辩的毕业论文。
  3.答辩小组职责:
  (1)答辩小组成员要深入了解学生毕业论文内容及指导教师、评阅人的评语,并准备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问题,认真听取学生在答辩中的汇报及回答,记录员在规定表格中至少记录涉及论文的两个主要问题,并详尽记录学生的回答情况;
  (2)答辩小组依据评分标准初步给定毕业论文成绩及评语;答辩结束后,小组成员要在答辩记录上签字,并交学院保存备查。
  4.评阅要求: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和论文评阅教师评阅后,方可参加答辩。评语主要反映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答辩情况等。主要从如下几方面给出:
  是否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是否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是否独立按时完成了毕业论文的任务;
  毕业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创造性;
  独立获取知识、综合概括能力以及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学习态度、科学素养、纪律、出勤等。
  5.答辩要求:每位学生必须提交毕业论文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后方能参加答辩。每位学生必须经过答辩环节方可取得毕业论文成绩。教师提问应围绕该课题的研究内容质询关键性问题。如遇争议性的学术问题,应提交答辩委员会协商解决。
七、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成绩要独立进行评定,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受学生平时课程学习成绩的影响,主要是全面评价学生毕业论文选题的难易程度、内容与质量及研究成果、学生答辩情况、学习和工作态度以及在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中的完成任务情况、合作意识等方面的表现;
  2.毕业论文成绩采用记分加评语的办法。记分采用百分制和等级记分制,即90-100分(优秀)、80-89分(良好)、70-79分(中等)、60-69分(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
  3.总成绩应由指导教师评分(占30%)、评阅教师评分(占30%)和答辩小组评分(占40%)三部分组成;
  4.学院答辩委员会对评定的总成绩进行审定,毕业论文成绩以审定成绩为准。各专业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学生比例为本专业参加答辩学生总人数的15%-35%

八、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对被评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除学校给予的奖励外,学院奖励150元。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标准: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2.毕业论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报刊上发表,学院奖励指导教师600元,并且在年度考核评优、申评教学成果奖、教学改革项目、职称评审等事项中,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指导教师需向学院教务秘书提出申请,提交所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全文、刊物封面、封二、封底等完整信息),由学院认定(检查发表文章与毕业论文的吻合度)、学院教务秘书存档。提交申请的时间期限为毕业论文答辩当年6月至次年6月,过期不予受理。鼓励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署名,学生署名的次序不受限制。

3. 对被评定为省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除学校给予的奖励外,学院奖励1500元;

4.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人选,应当从上述三类导师中产生。

5.对于优秀毕业论文或毕业论文公开发表的学生的奖励,参照《博彩平台 本科生奖学金条例》执行。

(二)处罚

1.在师生双选之后至中期检查之前,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接受不少于2次面授指导。对于无正当理由不主动联系导师、且不回应指导教师的联系2次以上者(含2次),或不认真接受指导的学生,教师有权终止对该生的指导;在中期检查之后至论文答辩之前,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接受1-2次面授指导。对于无正当理由不主动联系导师、且不回应指导教师的联系2次以上者(含2次),或不认真接受指导的学生,教师有权否决其参加答辩的资格。

如发生此种状况,指导教师应向教务秘书提交有效证据(包括邮件、短信、微信记录,指导谈话记录等等),由学院审核、认定。

2. 在师生双选之后至中期检查之前,指导教师如无正当理由却不回应学生的联系3次以上者(含3次),或不认真履行指导学生的职责,学生有权向学院提出调换导师;在中期检查之后至论文答辩之前,指导教师无正当理由却不回应学生的联系3次以上者(含3次),或不认真履行指导学生的职责,学生有权向学院提出投诉。对于遭到调整或投诉的指导教师,第一年对其提出警告。第二年仍发生类似情况,停止其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资格,并取消其年度考核评优、申评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等资格。

如发生此种状况,学生应向学院提交有效证据(包括邮件、短信、微信记录,指导谈话记录等等)。

如果被停止指导资格的教师想恢复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应在停止指导资格1年后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审核、答复。

九、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双学位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细则,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元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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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