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体安排,在广泛征集家规家训、家风故事的基础上,以优秀家规家训、家风故事为主要内容,面向全校学生开展“薪火相传——好家训家规”大学生书画大赛,选取优秀作品在全校展出。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薪火相传——好家训家规
二、征稿对象
苏州大学全体在校生
三、截稿日期
2016年10月14日
四、作品类别
1、书法作品:软笔书法、硬笔书法;
2、绘画作品:中国画、素描、水粉、水彩、油画、插画、版画等。
五、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向上,构图完整,色彩搭配和谐,符合现代审美特点,富有文化内涵;
2、作品需为原创,创作形式不限,鼓励创新;
3、作品尺寸不限,可以装裱,但应以方便校园环境展览展出为宜;
3、作品应清晰落款并备注姓名、年级、学院(部),上交作品同时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处粘贴《作品信息卡》(见附件1)。
六、作品评审
1、 作品评审委员会由艺术学院相关教师组成;
2、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及类别按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七、作品上报
1、上报方式:所有参赛作品需上报作品原件,以各党委、党工委为单位统一上报,上报时请各单位确认作品均已粘贴《作品信息卡》,同时上报各单位纸质《作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作品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64827136@qq.com;
2、报送地址: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艺术学院团委602-2107室 联系人:卢海栗 65880450、13862586257;
3、报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7:30,截稿日期为2016年10月14日。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2—3项;
二等奖:5—8项;
三等奖:8—12项;
优秀奖:若干。
九、注意事项
1、投稿者应保证作品为原创,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参赛作品不得冒名、代笔以及经电子影像处理、合成等,如有违反取消作者的参赛资格;
2、主办方有权自行决定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展览展示活动,而不受应征者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干涉或限制,相关活动结束后所有参赛作品予以退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