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教师、实验技术系列初级职务聘任,其他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认定对象

  1.大学专科毕业满三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满一年的,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可申请初级职务聘任,其他系列人员可申请初级资格认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满三年的教育管理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可申请中级资格认定。


  二、材料要求

  1.初级:

  (1)教师、实验技术系列填写《苏州大学初级职务聘任表》(附件1),其他系列人员填写《苏州大学(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

  (2)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中级:

  (1)思政、管理系列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3),一式两份;

  (2)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3)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申报思政系列职务人员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7)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

  (8)任现职以来论文查证目录。


  注:

  1.复印件及论文查询目录均需申请人所在单位专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2.个人须在期刊目录中标注出自己所发表的论文。


  三、转岗认定

  教师、实验技术、教育管理、思政外其他系列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现从事岗位不符的人员,须进行同级转评认定工作,有关材料同初级认定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2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5室,电话:67503048)。

附件2:苏州大学(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A4大小 双面打印).docx

附件1:苏州大学初级职务聘任表(A4大小 双面打印).docx

附件3:江苏省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大小 双面打印,打印时请将批注删除).doc